股东知情权是股东权利中极其重要的一项,股东只有通过行使知情权,了解公司运营情况,才能对公司情况做出全面而正确的判断,从而行使其他各项股东权利,因此股东知情权的性质应属于股东固有权利。 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 如何判断消费者被侵犯了知情权如果属于消费者应当知情的内容的,但是经营者没有尽到注意、提醒的义务,消费者不知道该事项的,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赔偿是怎样的1、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所要购买产品相关信息的自由与权利。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是为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1999年8月1日发布并实施。
《旅游业明码标价规定》彰显整治乱象的决心|旅游业明码标价规 …
中新网8月2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今日介绍了《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主要内容。他说,《解释》依法强化对股东法定知情 处置方式的选择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处置程序过程中全面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同时在敏感的股票价格机制上设计了参照大宗交易模式的涨跌 但甲醇汽油的大面积推广并未得到山西消费者的认可,10年中,关于m15的价格、热值、毒性以及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质疑不绝于耳。 M15因何"犹 制定出实际措施来遵循和保护fpic(自由自愿、事先知情的认可权自由 自愿、事先知情的认可权自由自愿、事先知情的认可权)执行,同时根 据第9.9条准则也为全球民间社会组织、土地使用者和私人投资者履行 与fpic有关的职责提供了实际行动指南。本指南还
一、股东知情权类型化案例之-由股东资格引发的纠纷股东资格与知情权行使是个 传统问题,2006年公司法颁布之前,此类案件就不断出现,2006年之后仍是典型案由 ,
当然,在近两年执行强度大的大环境下,法院的执行力度也明显增强,如公司拒不执行股东知情权,也可以通过失信、限高甚至高额罚款来促使其执行,如河津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张江海、原三勇与被执行人河津市鑫博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解释四》")生效。该司法解释于2016年4月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12月最高院审委会讨论并原则通过,2017年8月28日发布,即日生效,历时不可不谓不
知情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只要是足以影响到消费者是否购买、如何购买等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真实情况,消费者就有权了解,其中价格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对欺诈的界定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
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知道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司信息的权利。根据我国有些学者的观点,股东知情权可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是指股东有查阅和复制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广义是指股东对公司一切事务有了解、知悉的权利,除有权查阅和复制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 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 只有让不遵守“签字后上菜”规定的商家无利可图,这些保护游客消费知情权的新规定才能被真正执行。 近日,为规范旅游业明码标价行为,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黑龙江省旅游业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简称“规定”)。 知情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只要是足以影响到消费者是否购买、如何购买等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真实情况,消费者就有权了解,其中价格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对欺诈的界定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
消费者知情权有别于知情权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权利主体是消费者,权利内容和客体以及义务主体等都有所区别[1] 。 知情权作为消费者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
银保监会等六部委:不断推动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_网易财经